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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6-04-07
2026-04-07
南宁市商务局 南宁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关于优化2026年南宁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规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1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484号)等文件精神,优化《2026年“乐购南宁·票享好运"南宁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实施细则》如下:

一、抽奖方式

由“定期开奖"调整为“即时抽奖+定期抽奖"。

(一)即时抽奖。消费者上传发票经系统核验通过后即可在平台内点击进行抽奖,即时获知中奖结果。所上传发票报名成功后,消费者需在当天23:59:59前点击进行即时抽奖,过期该张发票即时抽奖资格失效。因发票核验需要时间,建议消费者尽量避开接近24时时段上传发票,并在上传发票报名成功后及时抽奖。

(二)定期抽奖。所有上传的符合规则的发票均可参与定期抽奖(无论消费者是否自行点击进行即时抽奖、即时抽奖是否中奖,自动进入定期抽奖池),原则上每周五开奖一次。开奖时间将通过各活动平台等渠道公布。

二、中奖金额

即时抽奖奖金面额为10元、20元、30元、40元、50元五档。

定期抽奖奖金面额为100元、200元、300元、500元、750元五档。

三、上传发票数量

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最多可上传120张(含本公告发布之前已上传报名成功的发票)不同的发票参与活动,同一消费者每月上传同一商家开具的发票不得超过5张,每日上传发票不得超过5张。每张发票仅能参与一次即时抽奖、一次定期抽奖。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参加抽奖的发票不能再次参加抽奖。上传核验后显示“已拒绝"的发票不占用120张名额。

四、有效发票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可参与活动。

五、活动流程

(一)即时抽奖。个人消费者上传发票→各活动平台核验发票,将结果向消费者反馈→消费者在平台内点击抽奖→消费者获知中奖情况→平台向中奖的消费者发放奖金红包,原则上当天发放。红包使用规则以各平台活动界面说明为准。

(二)定期抽奖。个人消费者上传的发票自动报名参与定期抽奖→各活动平台核验发票,将结果向消费者反馈→各活动平台将核验通过的发票信息提交抽奖平台汇总→抽奖平台经去重、核验,将通过的发票纳入抽奖池→抽奖平台在公证机构的公证下进行抽奖→公示中奖名单,为期3个自然日→公示结束后,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对发票状态进行复核→各活动平台向通过公示、复核的消费者发放奖金,原则上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奖金发放。

消费者自2026年4月3日00:00起,可通过云闪付APP首页“有奖发票"入口按照新规则上传发票参与“即时+定期"抽奖。具体上传规则以云闪付APP发布为准。支付宝(杭州)数字服务技术有限公司、网银在线(北京)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参与平台,消费者可通过支付宝APP、京东APP等上传发票参与抽奖,上传通道开放时间、上传规则以支付宝APP、京东APP等发布为准。

六、注意事项

(一)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将按流程对发票进行复核。如复核时查到中奖发票发生红冲,则取消该发票中奖资格。中奖人需按要求将对应奖金退回,否则将暂时取消参与活动资格。

(二)其他活动规则按照2026年2月12日发布的《2026年“乐购南宁·票享好运"南宁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实施细则》继续执行。

 

南宁市商务局

南宁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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