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相关要求,2026年深圳市共有74家税务师事务所符合出具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报告条件,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发布。
税务师事务所应秉持专业精神和职业操守出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报告,严格执行《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的公告》(2023年第16号)以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业务指引》等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后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进行备案,并在报告附上本事务所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以及签署报告从业人员的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码。
特此通告。
附件:符合出具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报告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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