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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6-05-26
2026-05-26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十六条重点举措》的通知
青市监字〔2025〕70号  发布时间:2026-05-22   来源: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区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青岛市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十六条重点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2日
 
  青岛市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十六条重点举措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服务效能,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制定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16条重点举措。
  一、加力营造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为经营主体降本增效
  (一)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优化外资企业全程电子化服务,外资企业通过全程电子化途径办理变更、注销时,无需交回纸质营业执照,仅需上传营业执照正副本照片。持续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便捷外资企业直接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责任部门:外资处)
  (二)实施“营业执照数字化”改革。有序取消外资企业纸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下载使用电子营业执照,营造无纸化、数字化的准入环境。外籍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可通过线下窗口申请发放电子营业执照,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公共服务、监督检查等方面广泛应用,确保电子执照与纸质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责任部门:外资处)
  (三)规范“登记注册代理服务”管理。扎实推进市场监管总局试点,联合市行政审批局、青岛自贸区管委印发《青岛市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创新开展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服务行为管理,规范代理机构及代理人行为,构建诚信守法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经营环境。(责任部门:市场主体处)
  (四)落实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外资登记指导,主动靠前服务,依托青岛市“企业开办智能一体化平台”,精准指导外资企业开办事宜,对“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坚持国民待遇原则,实行“非禁即入”,支持外资企业公平参与竞争和融入产业链。(责任部门:外资处)
  二、全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为经营主体保驾护航
  (五)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约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同审查机制,压实政策起草单位自我审查主体责任。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能力提升行动,统筹增量政策审查和存量政策清理,深化妨碍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工作。加强公平竞争法律政策宣传,营造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反不正当竞争处)
  (六)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深化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行动,针对侵犯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等问题,持续推进专项执法。加大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扎实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责任部门:反不正当竞争处、广告处)
  (七)强化涉企收费行为监管。紧盯2025年中央和省级关于减税降费新的价格目录,结合我市涉企收费清单目录,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加大对违规收费查处力度。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对经营主体收费行为监管,遏制涉企乱收费行为发生。(责任部门:价监处)
  (八)强化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实施“主动对接优服务、优化模式线上办、简化流程快速办、绿色通道促效能、问题答疑全覆盖、强化宣传塑环境”六项措施,为经营主体提供信用修复“管家式”服务。进一步规范统一信用修复申请材料、文书格式,压减申请材料和修复时限,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资源,广泛宣传信用修复办理流程,提升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服务水平。(责任部门:信用处)
  三、持续营造宽严相济的监管环境,为经营主体减负松绑
  (九)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建设市场监管执法调查处置中心、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和执法电子取证中心,提升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化、专业化和智慧化水平。探索沿海六市统一食品、广告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充分释放监管“温度”。实施检查事项清单化管理,做到“事前报备、入企扫码、事中留痕、事后评价”,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效。严格规范涉企检查的标准、程序和内容,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坚决杜绝逐利检查、任性检查和运动式检查。(责任部门:法规处、市场主体处、执法支队)
  (十)大力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强化部门协作,科学确定检查任务,依据经营主体信用风险等级,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提高抽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按照监管对象精准化、协同监管联动化等原则,研究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压减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责任部门:市场主体处)
  (十一)全面提升服务型执法质效。高质量完成“服务型执法”国家标准试点验收,依法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审慎强制,努力打造“服务型执法”工作样板。在全市系统试行执法“观察期”制度,优先采用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以包容审慎执法营造惩教结合、宽严相济的执法环境。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观察员和联络站作用,拓展建议收集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及时解决经营主体急难愁盼,不断提升营商环境便利度与满意度。(责任部门:法规处、市场主体处、执法支队)
  (十二)积极探索经营主体监管模式。在企业公示信息监督检查工作中,选取不涉及安全、生命健康的行业,探索推进以在线监管、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模式,通过优化监管流程、创新监管方式,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经营主体干扰最小化,营造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为经营主体和基层执法人员“双向减负”。(责任部门:市场主体处、法规处)
  四、积极营造务实高效的发展环境,为经营主体发展赋能
  (十三)优化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体系。高标准打造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组建质量提升联合体,绘制质量图谱,开展问题集中会诊、质量延链提升,打造与经营主体多样化需求相匹配的质量服务体系。高水平承办2025青岛国际标准化大会,建设标准数字化应用推广平台(青岛),完成24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发挥标准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制定《青岛市品牌建设促进条例》地方立法配套落实制度,组织“品牌日”等系列宣传推介活动,以“青岛优品”提升我市产品和服务增加值。(责任部门:产业服务处、质量发展处、标准化处)
  (十四)强化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保护。落实《青岛市促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6年)》,试点打通专利高校供给侧和企业需求侧通道,探索专利转化运用的有效路径,提升全市专利转化运用成效。推进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城市建设,推动构建法治健全、实施高效、有机衔接、执行有力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体系。高标准运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我市高端装备制造和家用电器产业提供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助力企业专利快速授权。(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促进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十五)推进企业数据填报便利化。全力推进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工作,创新拓展服务场景,实现市场监管年报、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外商投资企业年报等“十报合一”,企业办理时限由3.5天缩短至0.5天,办理环节由8个减少至1个,实现全程线上办理;开通市区两级线上咨询热线,设立线下咨询窗口,全力支持企业数据填报。(责任部门:市场主体处)
  (十六)开展个体工商户精准帮扶。积极对上争取首届全国个体工商户大会在青岛召开,促进我市个体工商业发展。持续开展“益小微”系列活动,升级“小店通”平台,打造政策、金融、开店、风采、技能、法律“六个管家”功能,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一站式”服务。联手青岛农商银行构建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推出“个体益贷”场景化融资服务方案,对接“青融通”平台,畅通在线贷款渠道。培育优秀“闪光小店”1000家以上、“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1000家以上。(责任部门:个私处、个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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