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费管理,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23〕69号,以下简称《会费管理办法》),现就做好2026年会费收交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费收交政策
(一)交费范围与执收标准。会费分为单位会员会费和个人会员会费。单位会员会费适用于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个人会员会费分为执业会员会费和非执业会员会费,会费执收标准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执行。会费按年度收取,当年会费为会员对上一会计年度应交纳的会费。
(二) 会费减免政策。女性个人会员按规定提交生育证明材料,经新疆注协审核、中注协审批通过后,免交生育当年个人会费。
二、交费工作安排
各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据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会费管理模块(以下简称系统会费模块)交费金额数据,逐项核对确认无误后,于5月30日前按规定上交会费。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会联系。汇款信息及联系方式如下:
汇款信息:
账户名: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
账 号:30000 50104 000 1007
开户行:农行乌鲁木齐天山区支行营业室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周峰
联系电话:0991-2849047
技术支持电话:010-88250338
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