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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典型模式!资金“体外循环”偷逃税款
发布时间:2026-05-26   来源:税海涛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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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私人账户收款偷逃税款
三类典型模式

5月22日,多地税务部门集中曝光一批利用私人账户收款的方式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的典型案件,医疗门诊、家庭装修、公用服务、加油站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终端消费行业均有涉及。

从通报的案件情况看,都是通过私人账户构建资金“体外循环”链条,隐匿真实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偷逃税款。主要呈现三类典型模式:

其一,“私户直收”模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股东、员工及亲属等担任“收款代理人”,销售款直接转入其银行私人账户,对应收入不开票、不申报。

其二,“收款码隐匿”模式。将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收款码与私人账户绑定,交易资金流入个人账户,以线上交易的便捷性为掩护,实现隐匿销售收入的目的。

其三,“平台转存”模式。先通过第三方经营服务平台归集全部销售收入,再统一划转至经营主体相关人员个人账户,同时以“借款”“预收账款”等名义虚假挂账,企图人为制造资金与经营的“割裂”。

上述典型案件曝光释放强烈信号:私人账户收款绝非税收违法的“避风港”,依法纳税、合规经营是经营主体行稳致远的保障。

摘自《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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