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
综合
凤凰航运子公司取得不合规发票,价税1.05亿
发布时间:2026-07-07   来源:税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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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税务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长航新凤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凤凰”)于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武税一稽通 [2026] 588 号)(以下简称“《通知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税务事项通知书》主要内容 
2022 年至 2024 年期间,新凤凰从有关供应商采购页岩油共计207,974吨,取得相关增值税发票 190 张,金额合计 93,564,502.49 元,税额合计12,163,385.32 元,价税总额合计 105,727,887.81 元。稽查局认定上述发票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增值税抵扣凭证
根据《通知书》要求,新凤凰应在限期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提供能够证实相应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逾期未能提供或补正的,稽查局将依法调整相关应纳税所得额,相应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相关事项说明及应对措施 
(一)《通知书》目前不涉及行政处罚,稽查局尚未作出最终处理决定或处罚决定。 
(二)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关于税务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对该事项进行了自查并提示相关风险。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经初步判断,上述事项不涉及前期会计差错,不影响以往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相关税务影响已在 2025 年度财务报告中予以反映,最终金额以实际缴纳或税务机关认定的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
本次税务事项最终处理结果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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