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答疑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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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的销售额,有什么不同?
发布时间:2026-07-06   来源:晶晶亮的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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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

增值税法》第十七条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价款,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对应的全部价款,不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销项税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总局答疑

问6:2026年1月1日起,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其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十七条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价款,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对应的全部价款,不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销项税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其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属于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价款,不确认为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销售额。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应当就其取得的销售额,向服务购买方开具发票。委托方实际发生的人力资源服务费、工资薪金和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按照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扣除。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法相关政策适用问题即问即答》(202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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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服务的政策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规定:

四、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交易,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销项税额或者应纳税额

(五)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服务公司,提供安全保护服务(含武装守护押运服务)比照上述政策执行。

以工资、福利支付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为合法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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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晶亮总结】
增值税法实施后,关于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的销售额是有明显不同的,需要特别关注。
劳务派遣公司需要有许可证,向用人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都属于销售额,按收款全额开具发票,在2026到2027年有优惠,可以差额缴税,把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扣除,两年之后是否可以差额缴税需要看优惠政策是否延续。
人力资源外包公司没有许可证的准入要求,向用人单位收取的服务费属于销售额,仅就服务费开具发票,并就服务费部分计算缴纳增值税。代客户单位向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属于代收代付款项,不是销售额,不能开发票,客户单位按工资薪金正常列支,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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