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老师,我们公司是做火车票代售业务的,能不能差额确认收入?电信代充值平台,可以只按照收取的服务费确认收入吗?
答复:
1、火车票代售业务的,增值税上不能差额确认收入。
机票代理有专项差额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12 号)第一条(四)项:境内机票代理服务(四)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内机票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扣除向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他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境内机票净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其中,支付给航空运输企业的款项,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开账与结算计划(BSP)对账单或航空运输企业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支付给其他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款项,以代理企业间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就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向购买方开具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或开具普通发票。
2、关于电信代充值平台,是否可以只按照收取的服务费确认收入?这个需要判断电信代充值平台是否属于平台?也就是是否属于主要责任人?
只有平台属于「代理人」,才能仅按服务费净额确认收入;若属于「主要责任人」,必须全额确认充值流水为收入、再结转充值成本,不能自行选择净额法。
一看合同:平台与运营商签代理结算协议,仅约定手续费分成;
二看发票:运营商直接给用户开话费发票;平台仅向运营商/ 用户开具经纪代理服务 6% 服务费发票;
三看资金:代收充值款属于代收代付往来款(其他应付款),不确认为平台收入,仅留存手续费。
如果平台存在以下任意一条,属于主要责任人,必须全额确认充值收入:
(1)平台批量低价买断话费额度,自有话费库存,自主加价销售,承担话费过期、亏损风险;
(2)平台对外统一定价,充值售后、赔付全部由平台承担;
(3)平台以自身名义向用户开具全额话费发票,再向运营商采购话费取得进项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