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适用农产品初加工免税有风险,上市公司补税超1亿元
近日,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其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履行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需补缴2022-2024年度税款8,088.38万元,相应滞纳金3,004.92万元(截至2026年4月30日)。该涉税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税务补缴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上述补缴税款及2025年12月31日以前的滞纳金将计入公司2025年当期损益,2026年的滞纳金将计入公司2026年当期损益;对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来源:巨潮资讯网
2026年4月29日,寿仙谷(603896)发布公告,其全资子公司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因开展税务自查,需补缴2022—2024年度税款及滞纳金合计约1.11亿元,并明确“不涉及行政处罚”。次日,公司在投资者互动中进一步解释,子公司被国家税务总局随机列入2026年度自查辅导对象,经税务部门辅导后,发现对“灵芝孢子粉(破壁)中药饮片”是否适用药用植物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这一回应解释了公司补税源于政策适用争议。
此次争议的焦点在于“灵芝孢子粉(破壁)中药饮片”能否被认定为农产品初加工。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的规定,药用植物初加工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项目,但中药饮片的生产环节是否属于初加工,税法规定不明确。
这一案例并非孤例,近期多家上市公司因税收优惠条件适用不符而补税。我们认为,对税收优惠政策具有高度依赖性的企业,一旦涉及税法规定的变化,或者对税收政策理解不当,极易引发巨额补税,甚至影响到企业的生死存亡。此类企业应当充分关注税务合规建设,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理解不能仅凭经验或惯性,而应建立常态化的政策学习与动态评估机制,对优惠资格定期核验,避免因认知偏差引发补税。同时,遇到政策解读模糊、适用条件存疑的涉税事项,应主动向税务律师或专业涉税服务机构咨询,进行事前研判与合规论证。将税务合规从“被动事后补救”转向“主动前置发现”,防范税务合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