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我经销商向供应商采购年度会有个返点返利,是让供应商对返点部分对原来开出的销项发票做部分红冲呢?还是经销商另开发票给供应商对应返点金额吗?
答复:
供应商开红字发票(部分红冲),经销商不能反向开具服务费/ 推广费发票给供应商。
因为:返点属于事后销售折让(平销返利),不是经销商给供应商提供了服务。
税务处理:
供应商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及销项税额;
经销商凭红字发票冲减采购成本,并作进项税额转出(依据国税发〔2004〕136号文关于平销返利的规定)。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售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