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对印花税而言,合同写明固定列明金额,同时约定据实结算,计税基数按合同列明金额吗?
问题二:合同只列明价款含增值税,没有列明税率或征收率,也没有单独列明增值税税额,能否按照实际开票结算税率换算不含税金额申报印花税?
解析:不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因此,未注明增值税税额,应以合同列明的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计税依据。
问题一:对印花税而言,合同写明固定列明金额,同时约定据实结算,计税基数按合同列明金额吗?
问题二:合同只列明价款含增值税,没有列明税率或征收率,也没有单独列明增值税税额,能否按照实际开票结算税率换算不含税金额申报印花税?
解析:不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因此,未注明增值税税额,应以合同列明的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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