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某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税务稽查,税局发现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存在5大问题:
1、研发人员人工费用分配不清;
2、非研发活动用途的材料计入了研发费用;
3、非用于产品研发的折旧归集到研发费用;
4、非用于产品研发的设计费用归集到研发费用;
5、与研发活动无关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其他费用”项目。
该企业最终补税151.7万元,罚款75.8万元。(济南税稽二罚〔2026〕181号)
理道税务合规管家提醒
这是一家注册资本5000多万的中型科技企业,研发费核算居然还一查就发现5大问题,研发费核算、日常管理专业性很强,企业必须仔细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