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老师,我公司门店在广州找人装修,我司对公付款给了个人,现在这个人说开不出发票,找了深圳公司给我们开,这样税务上可行吗?深圳公司需要在广州预缴增值税吗?
答复:
个人给你们公司门店装修的,就必须由个人提供装修费的发票,万万不可以由深圳公司开票,属于虚开发票。属于典型“让第三方代开”。实际施工是自然人,收款是自然人,却由无关深圳公司开具发票,属于“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
另外:
即便强行用深圳公司开票,深圳公司也必须在广州预缴增值税。
按照《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 14 号,建筑服务跨地级行政区提供(深圳机构、广州施工,跨省),开票企业(深圳公司)必须向项目发生地广州税务局预缴增值税。
注意:
建筑服务发票备注栏必须注明:项目名称+ 项目详细地址(广州 XX 门店),无备注无法抵扣、无法税前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