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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边公约税收公约和税收协定的整合文本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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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整合文本”
整合文本(Synthesised Text) ,是指将《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或“MLI”)对某一具体双边税收协定的修改内容,与该税收协定的原始条文合并在一起,形成的一份供参考使用的单一文档。


简单来说:整合文本 = 原税收协定文本 + 该协定被《公约》修改后的内容,将两者合并呈现,方便查阅。


为什么会产生整合文本?
《公约》是一个多边工具,它可以同时对一国签署的多个双边税收协定进行批量修改。但《公约》本身并不直接替代原有税收协定,而是通过其条款对原有协定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替换或补充。


由于每个缔约国在签署《公约》时都可以作出不同的保留(Reservations) 和通知(Notifications) ,因此《公约》对每一个具体税收协定的实际影响都是不同的。为方便纳税人和税务机关查阅《公约》修改现行税收协定的具体情况,税务机关会针对每一个被《公约》适用的税收协定分别制作整合文本。


整合文本的具体内容和形式
整合文本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原税收协定的完整条文,作为基础文本;


《公约》修改条款的标注——以文本框形式标注在协定规定的相应位置,通常按照OECD税收协定范本规定的顺序添加;


《公约》相关规定的列明;


《公约》对该税收协定开始适用的日期说明;


为便于理解进行的术语调整(例如把“被涵盖税收协定”调整为“协定”,把“缔约管辖区”改为“缔约国”),但这些调整仅为了提高可读性,不改变实质内容。


以中国与荷兰的税收协定整合文本为例,其中就包含了公约第六条对协定序言的修改内容,以及各项条款开始适用的具体日期说明。


整合文本的法律效力
整合文本仅用作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具有法律效力的仍然是两个文本:


原税收协定文本


《公约》文本


整合文本只是将两者合并呈现的参考工具,便于使用者直观了解协定被修改后的全貌,但不能替代原法律文本作为法律依据。


如何获取整合文本?
中国的整合文本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税收条约”栏目相应“国家或地区”项下发布。例如,中国与荷兰、马耳他、卡塔尔、阿尔巴尼亚、突尼斯、立陶宛等国的税收协定整合文本均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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